2024年6月3号从廊坊京城学校离职,并签署了离职协议,注明拖欠我近22万的工资,将于2024年6.30日还我十万,剩余十一万九千2024.7.30日给我。结果,拖到2024年9.14日我和几位前同事一起仲裁时还欠我十三万九千。仲裁回家的当晚七点左右收到了六万。如图所示,还欠我七万九。仲裁开庭当天,京城学校派了原财务出庭,数额咬定有近三千是税,可是,拿不出证据。仲裁庭没支持京城学校。京城学校财务擅自替我申报2022年税款,其中滞纳金近500元。裁决书写的非常清楚,自从2022年1月1号起开始拖欠工资,都没有发我钱,哪里来的滞纳金?京城学校,太牛了!